近日,李連杰的壹基金在網上遭到質疑。實名認證微博“四月網”發聲,質疑李連杰貪污雅安地震捐款3億善款。對此,繼壹基金秘書長楊鵬和創始人李連杰相繼否認貪污善款后,4月24日,楊鵬又在微博上發布了針對四月網誹謗的律師函,稱四月網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實、誤導公眾,要求其澄清事實、賠禮道歉。而目前,四月網已經刪除了早前的微博。另一方面,壹基金曾在20日于微博上發布“善款使用報告”,報告中早已寫明,3億元為捐款收入余額。
4月22日,“四月網”在微博上寫道:“我們的捐款去哪了?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8點02分,全國219家基金會參與雅安地震募捐,接收社會捐款16.96億元,目前已支出款物6.45億元,占總收入的38%。壹基金一家獨大收了近4個億的捐款,目前撥付4千多萬,僅占9%。”
23日凌晨,壹基金秘書長楊鵬在微博上發布長文聲明,對“四月網”的質疑做出回應。楊鵬透露,壹基金2013年總支出1.2758億元,其中雅安緊急救援和過渡安置項目支出4532萬元,至于為何支出只占總支出的35%,楊鵬解釋稱,壹基金的災后重建諸多項目正在進行中,項目正式落實前不會撥付救助資金,即“支出指的是主要實際執行到位的項目資金支出,在設計方案、招標投標完成前,不會拔付出學校建設資金。”
而繼楊鵬的聲明之后,同日15:43分,壹基金的創始人李連杰也在來往扎堆上連發兩條“有聲圖片”,首度對壹基金陷質疑事件作出回應。李連杰稱“我沒有財務章,沒有簽字權,錢都在國家銀行,怎么能轉入自己的帳戶呢,轉出來還不被媒體發現,銀行也不知道,也沒人追我,又不會被抓到監獄里,誰來教教我?怎么做?我真是想不通,這個事怎么做?”他還調侃道,“媒體朋友,微博、來往、微信的所有朋友,請你們幫忙想想辦法,哥幾個(壹基金董事)怎么分這3億?”
4月24日,楊鵬又在微博上發布了“壹基金就四月網微博誹謗壹基金貪污善款三億元一事”的律師函,稱四月網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實、誤導公眾,要求其澄清事實、賠禮道歉。在實際上,在4月20日,壹基金就曾在微博上公布“雅安地震近四億元善款的一周年使用報告”,報告中早已寫明,“截至2014年3月31日,超過6,000,000人次向壹基金捐贈385,523,684,98元(款物合計),已發生救援捐贈支出49,069,931,39元(款物合計),捐款收入余額336,453,933,59元。”
目前,四月網雖然已經刪除了之前質疑“李連杰貪污3億元”的微博。不過,又轉發了實名認證為律師、學者的知名博主吳法天的質疑壹基金的微博,質疑的內容不單單僅詢問剩余的3億善款滯后撥付是否合法,還詢問這些資金是如何保值的,且利息又是如何處理的。
壹基金就四月華文(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四月網”微博誹謗“壹基金”貪污善款三億元一事發出的律師函全文如下:
四月華文(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我受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以下簡稱“壹基金”)委托,現就你公司“四月網”微博無端誹謗“壹基金”貪污善款三億元一事,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嚴正交涉。
據委托人反映并經本律師查證,2014年4月22日,新浪微博“四月網”(http://weibo.com/acm4)發布如下原創信息:“【出離憤怒了,這算是fit,李連杰貪污雅安地震捐款三個億嗎】我們的捐款去哪了?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8點02分,全國219家基金會參與雅安地震募捐,接收社會捐款16.96億元,目前己支出款物6.45億元,占總收入的38%。壹基金一家獨大收了近4個億的捐款,目前撥付4千多萬,僅占9%。”
這段文字的標題部分,用疑問方式和煽情語言指責:“李連杰貪污雅安地震捐款三個億”,把矛頭直接指向壹基金。然而,這種攻擊性言論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純屬誹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四月網”微博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實,無中生有、誤導公眾,在網絡空間發表和傳播無端誹謗他人的言論,將污水潑向李連杰先生創設的壹基金。不實信息經眾多網民閱讀轉發,經多家網站上傳轉載,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了“壹基金”名譽。這一侵犯名譽權行為的后果,應由微博擁有者予以承擔。
為此,本律師要求貴公司接到此函的當夭,以我方認可的適當方式,在原先傳播的范圍內,澄清事實、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如果我方的正當要求不能得到滿足,我方將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嚴肅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