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做品牌就是做銷量
在很多診所營銷計劃中,常常一味強調門診量或者住院量,把病人數量作為追求的最大目標。他們大都有一個“共識”:做數量就是做品牌,只要數量上來了,品牌自然會得到提升。這是非常錯誤的觀點。片面追求應診數量的結果往往導致對品牌其他要素(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品牌聯想等)的建設視而不見。
一個木桶能裝多少水,取決于它最短的那塊木板。可以肯定地說,任何門診如果將就診人數作為標準和目標,而不盡快加強對其短邊的建沒——美譽度、忠誠度的提升以及品睥聯想的建設,木桶的水將會慢慢地枯竭。
為了擴大就診人數,許多診所都開始了醫療促銷活動,這其實是對品牌的貶值。經常性的促銷會給人價格、服務不真實的感覺,消費者更愿意等到促銷時才去購買你的產品,一些忠誠的消費者也會因為感到“受欺騙”離你而去。
廣告應該達到兩個目的:一是數量的增長,二是品牌形象的提升和品牌資產的積累。如果只是滿足了其中一個目的,都不能說是成功的廣告。縱觀一些成功品牌,他們不僅注重數量,更注重建立一個可持續經營的品牌,也只有這樣的品牌才可以縱橫馳騁、長盛不衰。
誤區二:做品牌就是做名牌
很多診所認為, 名牌就是品牌,其至將名牌作為診所發展戰略的最高目標;而對于品牌,一直處于“霧里看花,水中望月”的階段。那么,名牌和品牌的區別究竟在哪里呢?
首先,名牌僅僅是一個高知名度的品牌名,品牌包括很多內容,知名度僅僅是品牌的一個方面。品牌(brand)一詞來源于 挪威史寧brandr,意思是“烙印”,它非常形象地表達出了品牌的含義—— “如何住消費者心中留下烙印? ” 品牌是一個綜合、復雜的概念,它是商標、名稱、包裝、價格、歷史、聲譽、符號、廣告、風格的無形總和。品牌相對名牌,具有更深層次的內涵和價值。
其次,從創建的過程來講,名牌可以通過高額廣告費造就,只要不斷叫賣就可以形成;而要建一個品牌,則是一個復雜而浩大的工程,包括品牌的整體戰略規劃、視覺形象設汁、核心理念確定、品牌符號運用、品牌場景沒計、廣告品位等一系列工作。而且,品牌建設并不是一個短期工程,需要品牌管理者常年累月、戰戰兢兢的小心經營,每一次產品推廣.每一次廣告運作,無不凝聚著品牌管理者的心血和汗水。一個名牌或許一次廣告運動就可以誕生,而一個強勢品牌的樹立,卻要經過漫長歲月的考驗。
最后,從各自發揮的作用來講,品牌比名牌的力量更強大、時間更持久、效果更明顯。單純的知名度除能在短期內促進銷售外,并不能對產品的長期利益做出更多的貢獻。人們更換品牌越來越多地取決于精神感受。真正的品牌,被賦予一種象征意義,能夠向消費者傳遞一種生活方式,強勢品牌最終可以影響人們的生活態度和觀點,從而為企業帶來長久的效益。而國內許多所謂的“名牌”,一味地追求高知名度和曝光率,最終卻未能獲得品牌所應該具有的附加價值!
“名牌”一詞的出現,是在我國特定市場環境下產生的特定名詞,是一種俗稱,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不準確、不科學的,更不應成為醫療行業發展和追求的目標。
誤區三:品牌是靠廣告打出來的
目前,許多診所都認為:只要加大廣告投入,進行鋪天蓋地的媒體轟炸。就可以樹立一個品牌!那么,品牌真是廣告打出來的嗎?結論是否定的。
品牌知名度可以在短期內達到,而品牌聯想卻是品牌建設的一項長期工程,是在品牌長期的運動中建立的資產;作為保持品牌穩定銷售的主要指標——品牌忠誠度,更不是短期廣告所能達成的,除了完善的品牌規劃設計和持續優良的產品品質獲得滿意度外,更有品牌長期一致的傳播在消費者心中建立的價差效應(與其他品牌比較,愿意做出多大程度的額外付出);同時,消費者對品牌品質的肯定更是廣告所無法做到的,它不僅需要品質恒定如一,更有對品牌在發展過程中提出的創新要求。
誤區四:做產品就是做品牌
一塊普通的手表只要幾十元、幾百元,而一塊勞力士或雷達可以高達幾千元甚至幾萬元。這10倍的價格差異僅僅是產品間的差距嗎?產品與產品之間的質量、材料、款式的確有差異,但這種物理差異不可能有10倍、100倍之多,勞力士、雷達的價值主要在于品牌而不是產品。
品牌不僅僅意味著產品的突出,心理消費才是真正的重點。同時品牌是身份的象征,在十幾年前有一塊表就是一種榮耀,那是產品力時代,而現在是品牌力時代,僅僅產品優秀遠遠不夠。同樣的產品,貼不貼品牌標簽,對消費者而言意義完全不一樣。產品競爭與品牌競爭完全是兩個不同層面的競爭,正如坐奔馳的人與坐夏利的人是兩個層面的人一樣,在很多“半被動消費”中,物的享受反而是其次,品牌帶給他的意義遠遠大過產品本身。消費者更愿意購買有品牌的產品和服務,并愿意付出更多的代價。品牌讓產品升華,品牌做得越久積累越多,產品則不然。
有了產品,有了市場,并不意味著有了強勢品牌。如果品牌領先其他競爭對手的原因是產品屬性,那么將來這個品牌一定會被別的品牌所趕超。
誤區五:做廣告創意就是做品牌
一般陷入這個誤區的醫療機構都對品牌的概念知之甚少,對怎樣創建品牌也是一知半解,他們認為:好的廣告創意就能樹立起品牌。這就陷入了一個為創意而創意的誤區,這樣的觀念是十分危險的。
那么如何創建鮮明的品牌認同,并且讓廣告創意對品牌做出有效的投資呢?
首先,應進行策略性的品牌分方面進行創建:產品、企業、性格、符號。雖然這是四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它們卻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利用這些不同的層面,建立更清晰、更豐富、更與眾不同的品牌認同。然后,根據認同中能提供比較利益的點進行品牌定位,并針對某個目標群進行積極的傳播。在這一過程中,作為最后傳播表現的廣告創意地位的確舉足輕重。但是,也必須在正確的策略之下進行,而非無的放矢、“為創意而創意”。當然,在品牌廣告執行之后,應當隨時進行效果追蹤。
廣告創意,作為策略的重要部分,能使你的品牌發出耀眼的光芒,但如果過分迷信廣告創意的威力,必將使你的品牌成為一個無法成長的幼童,迷失在市場的潮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