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耳他政府于2018年11月1日生效的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Act,后簡稱VFAA),經營虛擬金融資產(VFA)業務須持牌。該類牌照由馬耳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MFSA)頒發,所有牌照的申請均須通過有資質的VFA Agent進行代理申請。
1、監管局關注的核心問題
1)申請人應提供證明,使監管局確信其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健全的流動性資金管理制度。
2)有足夠的財力保證公司即使破產也不會造成系統性風險。
3)合法的財富來源證明。
73萬歐元,且在未來運營過程中,也不能低于此金額。
按照法案規定,牌照申請必須通過虛擬金融資產代理人進行提交,在這里,大致把申請過程分為3個階段:
第1階段:準備階段
第2階段:預許可階段
第3階段:獲得牌照/業務開始階段
注意:在開始營業之前,牌照持有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滿足監管局提出的要求。 MFSA有權更改或添加新要求。 如果未能在監管局規定的時限內滿足,監管局有權取消授予代理服務提供商的牌照。牌照持有人應在VFA交易所牌照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開始VFA交易所業務。但如果由于任何原因牌照持有人無法遵守此條件,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MFSA,列出延遲的原因以及表明擬生效日期的更新業務計劃的業務。根據所提供的信息和案件的具體情況,MFSA可以根據該法的有關規定決定暫停或取消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