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易企業利用香港公司巧妙避稅!香港政策具體有海外利得,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為轉口貿易起到合理的避稅。
注冊香港公司后,去銀行開立一個公司賬戶。離岸帳戶資金出入自由,方便國內國外、公司、個人、不受國內外匯管制,外匯進出自由,任意支付,相當于個小錢包。
一般企業常見的操作方法:
您的購貨成本是90萬美金,賣給美國A公司是150萬美金,利用香港公司以最低價100萬美金采購,以香港公司名義150萬美金賣給美國A公司,操作時有兩個合同。貨物可直接在國內發往美國,美國A公司根據合同把貨款150萬美金支付到香港公司賬戶,您再把10萬美金成本支付到國內公司戶口。
在稅收方面,留下香港公司的50萬利潤來自海外,不用在香港交稅;而在國內的10萬美金利潤只需按照10萬美金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進口業務可以逆向操作:
您從美國進口80萬美金成本貨物,最終是以130萬美金賣給大陸客戶,如果按照正常操作,您在國內是以50萬美金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有香港公司后,以香港公司名義80萬美金向美國購買貨物,120萬美金的賣給自己的大陸公司,最后以130萬賣給大陸客戶。這樣,您大陸公司只需繳納10萬美金的企業所得稅,而另外的40萬利潤可留在香港公司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