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
1、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申請人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
或者申請人在中國設有住所(或總部)
或者申請人具有中國國籍
2、申請人中文全稱及拼音(用外文譯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該譯名):
3、申請人地址(國家、城市、街道、號碼、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4、代理人中文全稱及拼音(用外文譯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該譯名):
5、代理人地址(國家、城市、街道、號碼、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6、商標國內申請和注冊:
申請日期 申請號
注冊日期 注冊號
7、優先權(國家、初次申請的日期和號碼):
8、商標:
不大于80×80mm
不小于20×20mm
(另附同樣規格的商標圖樣兩張)
9、要求保護顏色的,請作文字說明:
10、商標音譯(拼音):
11、收文語言選擇: 英語 法語
12、商品或/和服務及其類別(不得超過國內申請和注冊范圍,可附另頁):
13、指定保護的締約方(劃出該締約方):
協定締約方: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奧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亞-黑塞哥維亞保加利亞比荷盧白俄羅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國德國阿爾及利亞埃及西班牙法國克羅地亞匈牙利意大利吉爾吉斯斯坦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亞拉脫維亞摩洛哥摩納哥摩爾多瓦共和國前南斯拉夫馬基頓共和國蒙古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聯邦蘇丹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圣馬力諾塔吉克斯坦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塞拉利昂肯尼亞斯威士蘭莫桑比克萊索托
純議定書締約方:英國丹麥芬蘭挪威瑞典冰島立陶宛格魯吉亞愛沙尼亞土耳其土庫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達
14、本申請交費方式:
通過商標局向國際局轉交注冊費,向商標局交納手續費
直接向國際局交納注冊費,向商標局交納手續費
申請人章戳
聯系人姓名
電 話
申 請 日期 年 月 日
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的基本程序
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將各項文件寄送或直接遞交商標局,也可通過代理機構來辦理。直接申請的文件包括:填寫好的中文國際注冊申請書一份(見附件三),申請書一定要加蓋公章、國內商標注冊證(或初步審定公告)復印件一份、通過代理機構遞交申請的,應附上代理委托書、商標圖樣兩張,若是彩色商標,需彩色商標圖樣兩張。申請書應按要求填寫(見附件四),字跡應清晰易于辯認。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文件后,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 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送《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后,應盡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 數的匯款后,才會向國際局送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后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 會將此申請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這里應提醒申請人注意,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 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 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后收到該申請,國際 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注冊日期。
如申請人想要指定保護的國家既有“協定”成員國,又有“議定書”成員國,而在 本國申請注冊的商標還未取得注冊,或者說剛剛提交申請,遇到這種情況,我 們建議申請人可先就“議定書”成員國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當該商標在本國注冊 間,盡快取得商標注冊保護,特別是當該國際注冊申請是在國內注冊申請提出 六個月之內提出的,申請人還可要求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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