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品牌:粵綠076922811852
產品型號:李13423450135
東莞市粵綠環保有限公司審批事項:排放污染物(水、大氣、工業國體廢物、噪聲)許可證辦事內容及申請條件:凡在我市區或內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國體廢物、噪聲)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必須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簡稱《排污許可證》)或《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臨時許可證》(簡稱《臨時排污許可證》。申報所需的材料:1、《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表》一式三份(由市環保監理所征收排污費的企業由監理所加蓋審查意見,其余企業由所屬鎮區環保分局加蓋審查意見);2、環保審批資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意見、環境影響報告表)復印件;3、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意見)復印件;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5、市監測站提供的申領許可證前一季的廢水、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監測報告東莞市粵綠環保有限公司受理時限:在受理之日起20天內完成。